林芳华上穿着只有城里人才穿的起的鸭绒服,面是蓝的仔喇叭,脚蹬一双黑的棉鞋,看起来洋气极了,哪里还有初到魏庄村时的穷酸样?
如果不是早就认识王淑英,她真怀疑前这个人压就不是王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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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知她是被人误会的啊,不是你说的派所的人把她关起来了吗?”
这个时候,新闻上刚好播到一个逃犯潜逃了两三年,最后被抓住的事。
“快吃东西吧,不然一会儿就凉了。”
“妈,你说什么呢,芳华那都是被人误会的,本就不关她的事,要不然她能完完整整的坐在这里吗?”
她已经有两三个月没见到林芳华了,这一看顿时吓了一大。
定力底的人开始偷偷用睛描在角落里坐着的林芳华,有些拿不准魏嫂说的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菜好酒香,众人吃的津津有味。
魏嫂有些不服气地小声辩解,偷偷用角打量着林芳华。
众人这才松了一气。
“我偷来的?买个电视机而已,我用得着偷?”
魏生这时才反应过来,连忙:
魏嫂意识地瞪大了睛。
说完,他率先拿起了筷往自己面前的盘里象征地夹了一筷菜。
魏嫂一定是错了!
王淑英比她小六岁,今年也应该有37岁了。
说的也是,偷盗可是犯法的,芳华要是真偷钱买的电视机,怎么可能会被派所放来?
尤其是林芳华的名声那么差,自己儿看上她已经算是祖上烧香了,至于她那个军人男朋友,跟她在一起不过是玩玩而已,迟早有一天她会认清事实,到时候除非她跪着求自己,自己才会允许她魏家的门。
可是现在事完全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了,魏嫂就觉得心里有慌。
难真像村里人传的那样,老王家在县城里开小吃店发财了?
说完,他用歉意的神看了一林芳华。
可是瞧瞧她的肤,居然比之前还要白,就连角的那些皱纹都消失不见了,整个人就像是逆生一样,越活越年轻了。
林芳华站起来淡淡开,她的角挂着神秘的微笑,任谁也看不她心的想法。
还有她的穿着居然跟林芳华的差不多,就是颜上更成熟一些。
对了,有些人就打脸充胖,就算是自己再穷也会先着孩打扮,指不定自己还穿着带补丁的衣服呢!
想到这里,魏嫂又意识里往人群里搜索王淑英的影。
魏学礼看清了她心里的想法,用警告的神看她一之后,对着众人笑:
魏嫂眨了眨开了,“芳华啊,我记得你那个男朋友就在豫省,他是什么的?这不知知底的,谁知是好人坏人啊!”
这话一,整个院里的人全都安静了来。
其他人这才纷纷举起筷吃了起来。
在她心里,王淑英是离了婚的女人,她就算是过的再好也不能比自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