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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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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与司恒合作,是于北府军和他自己都有利的好事,所以才纵容着自己的私心,去借着方便公事的名义,为自己捞取上层社会的政治资本。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接受这一——凭什么我背了这一污名才爬泥淖,还要三五不时地被人嘲讽不择手段,可这些人却能够净净地读书、自然而然地有个光明前途?

握兵权的主君,其权威,都是不容侵犯的。

宋和设想了很多次,但每次都勒令自己快快停止想象。

可终究是太晚了。

如今的他已然认同了郗归的“”,可却因此而更加不甘心作为最初追随她的人之一,被郗归远远落在后面。

他任职的这几个地方,虽然都是小县,可却也是一方百姓的家乡。

可是,这真的是最好的吗?

宋和承认,自己确实不甘心。

他一面心灰意冷,想要放弃争夺,就此作罢;一面又颇不甘心,想要一番事业来,在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面前扬眉吐气。

可当这主君是一个女时,宋和却盲目地忽略了这一

当宋和意识到这一的时候,无奈地溢了一个苦笑。

他不允许这样懦弱的沉浸于“可能”之中的自己,只定地在心里说:“如今的一切便是最好的,那些人的路虽然顺遂,可却不如我经历丰富,不如我了解官场,不如我察事务。”

他既然要,就一定要到极致。

如果确实是这样的话,他又为什么打心底里嫉妒那些能够坐在徐州府学里安心读书的年轻学,一边鄙夷他们年轻气盛、见识短浅,一边又艳羡他们的机会呢?

与此前无数寂寂无名的贫寒学相比,宋和已然足够幸运——他曾成功地等到郗岑,又赢得了他的赏识,在桓、郗岑当权秉政之时,短暂地接过那许多人一生都无法企及的权力;当郗岑落败之后,他又顺利地郗归的阵营,不意外的话,也会因此而获得一个尚算安稳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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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让郗归知自己的能力,要让她知自己才是他最忠诚的追随者。

看透这些之后,宋和忽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可人活在世上,最怕的就是比较。

这些年来,宋和辗转在三吴和徐州各地官,看到了无数个贫寒的“宋和”,靠着北府军的资助读书明理,一步步徐州府学的明亮学堂。

他前半生争来争去,可到来却是竹篮打一场空,倒还不如不争。

他就是从这样的小地方手,一一滴脚踏实地地积累推行新政的经验,一步步靠着这看似微末的功绩,充实着自己的手札,等待有朝一日,将这些全献给郗归时,看到她中的惊诧。

明明,我也并不输给他们啊。

可这世上之事,并不是总有理由可讲。

这几年来,他一遍又一遍揣度着郗归的脾,终于对这位主君生起了真正的佩服,有几分明白了她所持的“”。

数十年思维的惯,让他始终对女人怀了一份轻视,对权力秉持着几分狂,而正是这些,导致了他在吴兴的惨败。

他总是忍不住想,若是自己当初也有这样的机会,一定会比他们所有人都学得更好,会顺顺利利地自一众学中脱颖而,清清白白地授官裂组,不必承受父母的抛弃,不必遍尝人间的苦辛,不必经历寺庙中的清苦,更不必为了前途,染上“毒”“附逆”这般的评价。

可却没有完全察觉,郗归并不允许这样的放肆之举。

生民和乐,便是一方父母官最大的政绩。

这几年,宋和辗转了三地的父母官,每到一,便积极地勘定田册,垦荒劝农,加教化,还时时检查推制的实施况。

信任的镜面一旦破裂,就很难恢复如初,更何况,如今的郗归,早已并非太昌三年那般景况,她本不缺人用。

其间的成就快,如今已足够安抚宋和那颗自小离的心。

宋和致力于这样的“微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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