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老缺趾
裘弟勉强地睁开了眼睛。他想:“有朝一日,我会溜到树林里去,从礼拜五直睡到礼拜一。”曙光已透过了他那小小卧室的东窗。他无法确定,唤醒他的究竟是那熹微的晨光,还是由于那栖息在桃树上的鸡群的骚动。他听见它们扑楞着翅膀,一只接一只地从桃树枝叶中栖息的地方飞了下来。晨曦转成了桔红色。垦地远处的松林在晨曦的衬托下仍然还是黑压压的一片。四月的太阳,升起得早。时间还不迟。但是自己起床要比妈妈叫他来得好。他舒适地翻了个身。床垫中干燥的玉米壳,在他身下沙拉沙拉地发响。那只铎米尼克种的公鸡,在窗下闹吵吵地啼叫着。
“你现在尽管啼叫好了,”孩子说。“看你能有本领催我起床。”
东方明亮的条纹变厚了,而且融和了起来。一道金色的霞光,扩散到和那些松树一样高的地方。正当他观察着的时候,太阳升上来了,就像一只巨大的黄铜平底煎锅,被提起来挂在松枝间一般。一阵微风吹了过来。这风就像是被越来越扩大的光亮从变化不息的东方挤过来似的。粗袋布制的窗帘,旋转着飘进室内。接着微风又吹到了床前,抚摸着他,给他带来了一种接触干净毛皮时才有的那种凉飕飕、软绵绵的感觉。他躺了一会儿,在即将来临的白天和舒适的被窝之间苦恼地踌躇着。然后,他下决心跳出了他的被窝,站在床前那张鹿皮地毯上。裤子就挂在随手可取的地方,而且,运气很好,他的衬衫刚巧翻在正面,于是他穿了上去,这就算穿好了衣服。除了即将来临的白天和厨房里烙饼的香味之外,他已不再需要睡觉和考虑其它东西了。
“嗨,妈,”他在门旁说。“我喜欢你,妈。”
“你跟那些猎狗和别的畜牲一样,”她说。“也许只在空肚的时候才喜欢手拿盘子的我。”
“因为你拿盘子时的样子最最漂亮了。”他说着禁不住微笑起来。
他吹着口哨跑到洗脸用的木架旁,将洗脸盆浸到木头水桶中去舀满了水。他把他的脸和双手都浸到水里。却决计不去用那碱性强烈的肥皂。他浸湿了他的头发,用手指将它分开、抚平。又从墙上拿下一面小镜子,对镜端详了自已一番。
“我难看得要命,妈!”他叫道。
“不错,自从有巴克斯特这个姓以来,没有一个巴克斯特是好看的。”
他对镜子皱了皱鼻子。这个动作使雀斑在鼻梁上挤成了一堆。
“我希望我像福列斯特兄弟一样黑。”
“你应该骄傲,你幸而不像他们那样黑。那些家伙就和他们的心一样黑。你是个巴克斯特,而所有的巴克斯特都是清白正直的。”
“你说得好像我不是你的血统一样。”
“虽然我们娘家的人不像你们巴克斯特家的人这么瘦弱矮小,他们的良心也是同样清白正直的。倘若你自己再学会干活,那你就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了。”
镜子里,显出一张颧骨高耸的小睑。这张胜有着不少雀斑,又略微有点儿白,但却是健康的,就像一块细沙地。每逢他上教堂或者有事上伏晋西亚镇时,他那头乱发就会使他发愁。它们是干草色的,而且粗糙蓬松。不管他爸爸怎样每月一次在满月前后的那个礼拜天早晨,替他细心修剪,它们还是在脑后长得一簇一簇的。他妈常把它们叫作“鸭屁股”他的眼睛又大又蓝。当他皱起眉头,聚精会神地研究他的识字课本或者观察什么奇特的东西时,它们就眯成了一条缝。只有在那时候,他的妈妈才承认他是她的亲骨肉。
“他有点儿像我们阿尔佛斯家的人了。”她会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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