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看到一千块钱,张小娥就走不动路了。
包裹思晴的襁褓一看就很致。
林富贵虽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资本不够养活一大家。
六岁之前的生活,思晴几乎记不得了。
结果张小娥把思晴养到五岁的时候,她的肚忽然就挣气了,连生三胎,一对龙凤胎,两个儿。
幸亏思晴在七岁的时候,偶然间认得了校的一个老,那老有文化,思晴有时间就去帮老跑个。
林富贵有三个儿,工资四十块钱,每家只能给十块。
思晴重生后,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时光。
思晴生母给的一千块钱用完之后,林得胜也丢了工作。
林得胜本来有一份在供销社搬运货的工作,可是因为他顺手牵羊,作风不好,被开除了。
襁褓里有思晴亲生母亲留的一封信。
款”,想起了辛酸的上一世。
那个年代,生活本来就艰苦。
张小娥从收养她的那一天起,就打着一副好算盘。
家里的活,全是她。
家里的,不到她吃。
东北的冬天,零十几二十度的天气,思晴小小的年纪,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因为她是弃婴,张小娥在丹江河边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襁褓里有一千块钱跟一个质地通透的玉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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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读书,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丹江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样的事儿她已经听到好几回了。
信上写着因为原因无法带着孩,恳求捡到孩的恩人帮忙抚养。
还要帮着张小娥照顾孩。
第12章 前尘往事
结果因为门第关系无法结婚,又不能让家里人知孩的存在,才弃养了。
又加上她结婚好几年了没有孩,就把思晴抱回了家。
七年过去了,思晴的亲生母亲也没有回来认孩。
张小娥猜测,这兴许是哪个有钱的人家的姑娘与人私定终生的孩。
思晴六岁的时候,张小娥就要求思晴家务了。
十年之必回来认亲,到时候还会以重金酬谢。
那一千块钱,让张小娥过了几年舒服日。
有了亲生孩之后,张小娥对思晴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
张小娥天天骂思晴是拖油瓶,赔钱货。
但是六岁之后的每一桩,每一件,思晴都记得清清楚楚。
动作稍微慢一,或者是活了差错,思晴总会遭到张小娥的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