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男人,就一起……悄悄跑掉了。”
“几个?”薛雷皱眉追问。
“嗯,一起逃来的当时有五个,大家带着能防的农,后来在方向上产生了分歧,有三个想去空港,看能不能联络到偷渡客,搬去光明侧生活。可我听说那样搬过去会被当成隶卖掉,还要打烙印,不敢,法萨姆就跟我往较多的这边来了。”
“那三天,小雀儿们虽然更愿意和法萨姆,但也没有冷落我,我很兴,当时就不想走了。法萨姆不喜小雀儿的型,他说他更喜那少女一些的,不需要多么大的和,只要够,够壮,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他就甘心把所有都献给她。”那男人说到这儿,忍不住偷偷瞄了尔宁一。
薛雷一怔,走近两步,“你看她什么?”
“法萨姆远远看到过那样的鹿,是叫麦对吗?”那男人很谨慎地说,“他好像很喜那类型。他是行动力特别的男人,我猜……他可能去找梦中人了。”
哦?原来可能也是个鹿骑士?
果然这找人的支线任务没那么容易完成,要不是回报可能有尔宁的好度提升,他真想就此撂挑,晚上在雀村落找几个还没那么的小鸟让她们验一女神恩赐的幸福,就可以直接发往一个目的地了。
据现有的报,结合求助小男孩的谨慎、胆怯,和那母亲脸上悔恨的神,不难猜到,曾经觉得是负担的少女,已经大成如狼似虎的少妇,才终于允许小男孩寻找爸爸。
那男孩对爸爸很怀念,看来法萨姆走之前,对儿应该不差。
该不该把人带回去,看来找到后还是应该斟酌一。
“尔宁,这附近有你的同族生活吗?”他走到远离雀的小鹿边,抚摸她背上的发表达亲昵,柔声问。
“我耳朵很好用,听到了。”尔宁闹别扭似的晃了晃,躲开了他的手,迅速转成面对他,“附近有我的同族,但我不认为她会愿意跟臭哄哄又的普通男人一起生活。你别抱希望比较好。”
“去看看,就算找不到人,你那儿兴许有线索呢。话说……你最近为什么总是面对着我?你的那边有什么况吗?”
“这是说话的礼貌,我应该看着你的睛。”尔宁立刻飞快回答,后蹄连踩了几,结实的白晃动的波纹。
不行,觉越来越接受这设定了……薛雷挪开睛,问:“到那边的距离怎么样?这会儿发,还是明早再走?”
“明早吧。”尔宁看着正在亮火炬和晶石的白羽雀,嗓音变得慵懒了几分,“我们的活动范围大,要想快找到,需要让雀们帮帮忙,天一黑,她们就看不清东西了。”
“呃,她们会帮忙吗?”
她略带讥诮地一笑,“你今晚留宿之后,她们就一定肯帮忙了。这,不也正是你的期望吗?”
薛雷很想说我对你的期望值远比那些小鸟要得多,但知说来也不会增加什么好,只好笑着应,叫来古莎一起,去涉留宿的问题。
商谈很顺利,古莎就问了一句话,那边就很脆地让了最好的树屋,和树最好的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