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就许了这桩婚事。
成婚后,屡试不中的书生开始走起了好运,考中了秀才、举人,最后成了状元郎,不过数年就平武青云,从一介白成了翰林学士。
自此婆婆还是作妖,折磨自家儿媳妇。
而儿媳妇的娘家这会就不够看了,本不能给到她什么帮助。
这是前顾野已经相好的,文大老爷的唱段也就写到这里。
着时的路,后就该是儿媳妇苦守寒窑,动了婆婆和夫君,最后一家圆满。或者再大胆一,儿媳妇被皇帝看中,当娘娘之类。
顾野却嫌后的容太同质化了,觉这么写去的话,即便是文大老爷帮着笔,也不能写的比从前更好——没错,他是有志向的,追求第二 戏比第一更卖座呢!
前一日的事给了他灵,他准备让儿媳妇随着婆婆和夫君到了京城后,屡屡被磋磨,最后自请和离。
和离后的她同样是被好心的为天东家请去工。
为天三楼的轻雅舍女客众多,就有个贵妇人觉得她十分的合缘,莫名喜她。
那贵妇人也有个女儿,和儿媳妇同样的年岁,生的和她半不想像。
后随着剧展开,贵妇人才知原是府中胆大妄为的妾室,买通了家中人,把自己生的孩和贵妇人生的孩调换了。
而贵妇人亲生的孩,则被那妾室丢到了荒郊野外之,却没死成,而是让一好心的农人给收养了。
再追查去,那被收养的女孩自然就是那儿媳妇了。
这故事比时的路曲折多了,文大老爷当天值回去后就开始写。
两天后就给了稿。
至于为什么这么快,一来是一回生二回熟,写过一次的文大老爷驾轻就熟。
二来是从前是三个人一起写的,各自分了戏份回去写,但戏本这东西不可能完全分割成几份,得有总的统一。所以之前他们写完自己的分,还得据其他两人写的再修改,反而不如一个人单枪匹的效率。
后顾茵看到,自然再次咋。
这小的脑到底怎么得,前搞个追妻火葬场就够让人吃惊的了,连真假千金都写上了。
这小家伙要是放到现代,估计就算没有别的项,光去写网络小说也能养活自己了。
戏本很快被送到小凤哥手上,这次他连看就没细看,当天就开始分戏,彩排。
戏班里的其他人也再无二话,自发自觉地放弃了休息的时间,不到十天就排好了第一场。
顾野听了他娘的,搞了预售卖票。
一气卖去成千上百张,别说正月里了,就是二月的票都有人抢着买。